标 题:英文名签合同有效
转 自:沈阳今报
发表时间:2007-06-08 15:24:00
转 自:沈阳今报
发表时间:2007-06-08 15:24:00
问:我们公司是外资独资公司,工作语言环境是英语,每个职工都有英文名字,平时相互称呼也用英文。我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也用了英文名字。用英文名字签劳动合同有效吗?
答:一般来说,在劳动合同上签的字应该是当事人的本名,也就是法律承认的姓名,如身份证、护照上的名
字。如果员工还有其他法律承认的名字,如别名、英文名字等,也可以签劳动合同,只要是员工自愿签的,且有其他证明文件或证据证明该名字的确是员工的,劳动合同就有效。
员工不能以所签的名字与自己的本名不符为由,不履行劳动合同的约定。
答:一般来说,在劳动合同上签的字应该是当事人的本名,也就是法律承认的姓名,如身份证、护照上的名
字。如果员工还有其他法律承认的名字,如别名、英文名字等,也可以签劳动合同,只要是员工自愿签的,且有其他证明文件或证据证明该名字的确是员工的,劳动合同就有效。
员工不能以所签的名字与自己的本名不符为由,不履行劳动合同的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