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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法答疑
标  题:爱人是江西人,户口能转进上海来吗?

转  自:12333

发表时间:2006-06-26  13:37:00

问:我是上海人,爱人是江西人,结婚已经5年了,我如何才能将我爱人的户口转到上海来,通过劳动局是否可以办理?

答: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要负责解决职工跨省市的商调工作。对于申请转入的一方,要求其必须是当地非农业户口,身体健康,能坚持工作,与原单位具有劳动关系的在职职工(不含乡镇企业职工),并且在上海有同意接收的单位。一般情况下,配偶和子女在沪,上海家庭确有困难,夫妻双方分居时间在6年以上,且本人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可以照顾转移来沪。原则上,由外地劳动部门先发函至该职工报入本市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劳动保障部门联系,具体由区、县劳动保障局核实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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