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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法答疑
标  题:确因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清偿开业贷款的,如何申请免除逾期贷款?

转  自:12333

发表时间:2006-06-26  13:41:00

问:听说开业贷款新政策中有一项逾期贷款免追索的制度,我想详细了解相关信息。

答:根据现行规定:对于开业贷款到期经一年追索,因借款人所开办的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无法继续经营,导致个人和家庭困难,仍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借款人或其直系亲属可以向区(县)开业指导服务中心提出贷款免追索的申请。区(县)劳动保障部门组织开业专家、就业援助员、社工以及街(镇)劳动保障部门、居(村)委会等相关人员成立“逾期贷款社区合议小组”,对借款人及家庭是否符合贷款免追索条件进行合议。最后,由市就业促进中心对合议小组的意见审核后,对同意免追索的借款人,删除其在个人信用征信系统中的不良信用记录;对不同意免追索的借款人,继续实施贷款追索,直至完全清偿贷款债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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