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上班期间全责车祸能不能认定为工伤
转 自: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网
发表时间:2006-08-31 15: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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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6-08-31 15:51:00
我在工作期间发生了机动车交通事故,且自己是全责,能否认定为工伤?
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规定,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进一步明确为:司机驾驶车辆执行本单位工作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本人伤亡的,虽属违章,但其职务为司机,与企业职工违章操作造成事故伤害类同,按照工伤保险的基本原则,应认定为工伤。
如果属于犯罪行为、自杀自伤行为或无证驾驶、饮酒驾车、驾驶证与驾驶车辆不符以及驾驶报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不能认定为工伤。
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规定,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进一步明确为:司机驾驶车辆执行本单位工作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本人伤亡的,虽属违章,但其职务为司机,与企业职工违章操作造成事故伤害类同,按照工伤保险的基本原则,应认定为工伤。
如果属于犯罪行为、自杀自伤行为或无证驾驶、饮酒驾车、驾驶证与驾驶车辆不符以及驾驶报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不能认定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