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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法答疑
标  题:职工因工伤停工治疗期间,用人单位要承担哪些费用?

转  自:上海劳动保障服务网

发表时间:2006-09-07  09:08:00

我们单位有位职工前不久发生了工伤,已经通过区劳动部门认定过了,现在他还在医院治疗,这段时间,我们单位要承担哪些费用?
 答:职工因工伤停工治疗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标准为工伤人员负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收入,且不得低于本市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
工伤人员在停工留薪期间,就医所发生的交通、住院伙食补助费用,均由工伤责任单位承担,伙食费标准为所在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的70%。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人员,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停工留薪期的期限由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根据工伤人员伤情程度确定,一般不超过12个月。因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要求延长停工留薪期的,延长期不少于1个月,但不得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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