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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民政局

行    业:机构(教育培训/学术科研/政府/非盈利机构)
所在省份:北京市
公司性质:国有企业
公司规模:小型(10-100人)
公司网址: http://mzj.bjchy.gov.cn/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磨房南里甲19号
根据市委、市政府批准的《北京市朝阳区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朝政发〔2002〕54号),保留北京市朝阳区民政局(简称区民政局)。区民政局是负责本区有关社会行政事务工作的区政府组成部门。 我局主要负责:社区服务、婚姻登记管理、弃婴收养、优待抚恤、双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复退军人接收安置、地方退休人员管理、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接收捐赠、殡葬管理、见义勇为......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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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朝阳区民政局的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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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言人:Admin   2008-07-24  10: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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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未评分
主要职责

2006-08-14
(一)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本区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民政行政执法监督及协调有关法制工作;调查研究有关民政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开展民政法制宣传教育及法律咨询服务活动。
(三)指导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指导农村基层组织的换届选举,推动村民自治和村务公开工作。
(四)负责本区街乡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参与研究和修订本区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区县和街乡边界争议的调处工作。
(五)承担婚姻登记、收养登记的管理工作;负责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和《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及婚姻关系证明;宣传实施有关殡葬管理法规,推行殡葬改革工作,依法查处殡葬违法经营活动。
(六)组织本区的救灾工作,核查灾情,拨发救灾款物;接收、管理、分配社会各界救灾捐赠,检查、监督救灾款物的使用。
(七)实施城乡居民、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负责本区城市社会救济工作,组织和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落实城市“三无”人员及农村“五保户”供养政策和标准,并指导实施。
(八)负责本区社会团体的立批登记和年度检查工作,查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九)负责本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审批登记和年度检查工作,查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十)负责制定本区社区服务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开展社区服务,推动社区建设;指导社区服务信息网络建设;对本区内的社区服务机构和养老机构进行指导、监督、管理、服务。
(十一)负责本区地方退休、退职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街乡落实其政治待遇和生活福利待遇。
(十二)负责本区建设占地后农转居及孤老、病残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落实其生活待遇。
(十三)宣传有关优待、抚恤方面的法规、政策,负责各类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补助;负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等人员的评残工作;负责审核并申报革命烈士事项及烈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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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言人:求教  2008-03-11
评分:未评分
大家来说说看,这个公司怎么样啊!!
共有1条记录 1
为了鼓励有益的分享和公平公正的原则,少于30字的评论将不计算公司评分
评分:不清楚,暂不评分我要评分
 
薪资福利   很差一般很好
工作环境   很差一般很好
压力指数   很大一般很小
公司管理   很差一般很好
公司前景   很差一般很好
企业诚信   很差一般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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