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祈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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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待遇压力指数公司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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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番禺祈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番禺祈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贵司于2007年12月通告从2008年1月1日开始调整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并两次以公告栏公告及信箱投放的形式对此说明,并在2007年12月28日通知暂缓实行。从上周开始,出现了村内穿梭巴士班次减少,保安岗位减少的情况,不仅对村民的生活造成重大不便,而且有可能带来严重的治安隐患,这种情况的出现,也使贵司的声誉受到前所未有的损失。我相信,这是绝大部分村民,也包括贵司不希望出现的局面。
如何尽快恢复村内的正常生活秩序,是广大村民目前最关心的问题,在此,发表一些我个人的看法,希望能够对解决目前的尴尬局面提供思路。
首先,客观地说,这次管理费调整,大部分业主是能够接受的,但是,贵司在处理手法上不够谨慎,从我个人的分析来看,起码有以下几点没有做好:
1、公告的方式不妥:由贵公司来通告,而不是先由业委会通告,这就很容易导致业主认为从法律上来说不是一家人的物管公司和业委会实际上是一家人,而大家被业委会出卖了都还不知道,进而会产生抵触情绪;
2、调整通知提前期违规:根据广州市物价局2007年10月24日发布的《关于加强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管理的通知》,实行明码标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的标准等发生变化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执行新标准前一个月,将所标示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应标示新标准开始实行的日期。很明显,贵司之前的管理费调整通知不到一个月的提前期,不符合以上规定,犯了一个很低级的错误;
3、工作预见性不够:对有可能出现的反弹情况预见不足,事先没有通过业委会和广大业主沟通(甚至业委会到现在为止也没有和业主沟通过),亡羊补牢,于事无补。
4、危机公关工作不到位:我相信,出现有人召集“散步”的事件,是导致贵司暂缓调整管理费的关键。但是,这绝对不是直接原因,因为这不是大部分业主的意愿,但这已足以导致贵司无法承受因此而带来的某些方面的压力,从而被迫暂缓调整,以消除“散会”事件发生的理由。在这件事的处理上,可见贵司和政府相 ..........全文
番禺祈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贵司于2007年12月通告从2008年1月1日开始调整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并两次以公告栏公告及信箱投放的形式对此说明,并在2007年12月28日通知暂缓实行。从上周开始,出现了村内穿梭巴士班次减少,保安岗位减少的情况,不仅对村民的生活造成重大不便,而且有可能带来严重的治安隐患,这种情况的出现,也使贵司的声誉受到前所未有的损失。我相信,这是绝大部分村民,也包括贵司不希望出现的局面。
如何尽快恢复村内的正常生活秩序,是广大村民目前最关心的问题,在此,发表一些我个人的看法,希望能够对解决目前的尴尬局面提供思路。
首先,客观地说,这次管理费调整,大部分业主是能够接受的,但是,贵司在处理手法上不够谨慎,从我个人的分析来看,起码有以下几点没有做好:
1、公告的方式不妥:由贵公司来通告,而不是先由业委会通告,这就很容易导致业主认为从法律上来说不是一家人的物管公司和业委会实际上是一家人,而大家被业委会出卖了都还不知道,进而会产生抵触情绪;
2、调整通知提前期违规:根据广州市物价局2007年10月24日发布的《关于加强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管理的通知》,实行明码标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的标准等发生变化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执行新标准前一个月,将所标示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应标示新标准开始实行的日期。很明显,贵司之前的管理费调整通知不到一个月的提前期,不符合以上规定,犯了一个很低级的错误;
3、工作预见性不够:对有可能出现的反弹情况预见不足,事先没有通过业委会和广大业主沟通(甚至业委会到现在为止也没有和业主沟通过),亡羊补牢,于事无补。
4、危机公关工作不到位:我相信,出现有人召集“散步”的事件,是导致贵司暂缓调整管理费的关键。但是,这绝对不是直接原因,因为这不是大部分业主的意愿,但这已足以导致贵司无法承受因此而带来的某些方面的压力,从而被迫暂缓调整,以消除“散会”事件发生的理由。在这件事的处理上,可见贵司和政府相 ..........全文

发言人:求教 2008-03-11
评分:未评分
大家来说说看,这个公司怎么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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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差差一般好很好 工作环境 很差差一般好很好 压力指数 很大大一般小很小 公司管理 很差差一般好很好 公司前景 很差差一般好很好 企业诚信 很差差一般好很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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